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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解读】交通部发布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
2020.02.19

    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“互联网+”高效物流发展相关部署要求,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,4月1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了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通知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7月1日起实施!


本次《管理办法》在网络安全方面提出明确要求:

第三条:网络货运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,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、环境保护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,承担服务质量责任,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 网络货运管理应当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便民。
第六条:鼓励发展网络货运,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、高效利用。
 

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,还应按照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,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,并具备其他相关线上服务能力。

 

深圳网安检测公司针对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》提供以下服务解决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需求:


1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》第三条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,应当履行网络安全方面的义务。
■ 对应服务: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咨询服务

■ 服务介绍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》等相关要求,对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咨询与测评服务,提供信息系统定级、备案和等级保护相关合规咨询,查找安全合规差距和识别安全风险,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。
2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》第三条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,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义务。
■ 对应服务:个人信息保护服务

■ 服务介绍:根据《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》、《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》等个人信息护相关要求,针对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制度、人个信息管理组织、个人信息收集、访问、使用、更新、销毁及投诉和举报机制等层面的合规性进行检查,促进企业业务满足监管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要求。

3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,应按照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,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,并具备其他相关线上服务能力。
■ 对应服务: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

■ 服务介绍: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增值电信业务系统安全防护定级和评测实施系列规范等要求,针对物理环境安全、基础网络安全、设备与系统安全、业务与应用安全、安全管理等领域进行标准符合性评测,查找差距,评估风险,提出整改建议,促进信息系统符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服务能力要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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